海口:开发商9月28日前需主动核实成本调整价格并重新备案
2018-08-27 12:31:09 来源 T|T8月27日消息,海口市发改委、住建局于日前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管理的通知,要求开发商9月28日前主动核实成本调整价格。
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,该通知中要求,具备预售(现售)条件及有未售房源的商品房项目,房地产开发企业在2018年9月28日前主动核实成本,调整价格,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(市物价局)重新申请价格备案;如未按相关规定重新申请价格备案的,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(市物价局)和市住建局将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。
其次,要求8月26日起,商品房销售价格经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(市物价局)备案后,?6个月内不得擅自调高备案价格;需要调整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的,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提前20个工作日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(市物价局)申请办理。
另外要求,商品房销售价格经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(市物价局)备案后,房地产开发企业须持价格备案文件,在30个工作日内到市住建局申请预售许可证(现房销售备案表);商品房销售价格未经备案的,市住建局不予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。